洛阳宏昌讯 12月7日,洛阳市生态环境局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引领性企业结果公示,洛阳宏昌位列其中。
2022年6月,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》,伊川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绩效引领企业申报通知后,洛阳宏昌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下,迅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,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有关申报条件,并前后多次邀请专家组到现场指导,按照申报标准对需要整改的项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,积极组织申报绩效引领企业。
2021年绩效引领申报时,洛阳宏昌通过伊川县及洛阳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后,2022年持续保持良好现场环境,严格按照市局复查问题提交情况说明与有利证据,从资料整理到现场整改,通过全厂人员的不懈努力,12月7日,终于通过县、市、省三级环保部门的复核验收,成为省级绩效引领性企业,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的生产销售提供有利保障,为今后的长久发展奠定基础。